原創:Charlie黎生

可能大家不知道,我們安省有一個做法是,當房東在租約期滿後,按規定的程序要求租客搬離時,租客是可以要求房東給與補償的,因為現在的租金每年都在漲,租客要去另外租房子時,租金可能已經比現在的要提高了,所以政府允許租客提出補償的要求。

請大家註意,我說的:是政府允許的。

對,安省房東與租客委員會(LTB)說,因為積壓審理的案件很多,LTB又沒有改善工作效率的意願,加上租金在不斷上漲,所以,LTB說,租客尋求補償是合理的。但LTB又沒有說明怎樣補償?這才矛盾的開始。

有人認為利用安省房東租客委員會(LTB)積壓的案件尋求補償是合理的。

而另一些人則視之為占便宜。

在現實當中,有些不良的租客就是利用這個規定,漫天要價。

有1個案例發生在一個多倫多房東的Pema Zela身上,當她和丈夫需要搬回多倫多東區的家時侯,租客卻拒絕搬離並索要$5萬元賠償(CBC有報道)。

Pema Zela是房東,她在租約期滿後並通常正常程序要求租客搬離時,被租客拒絕,除非賠償5萬的搬家費。

對此,Zela表示不可置信,租客為什麼敢提出如此離譜的要求。Zela夫婦陷入的境地就是這個被稱為“現金換鑰匙”,它是合法的!租客要求房東提供一筆錢,以便租客能夠在約定的時間,平和地離開。

在面對LTB嚴重拖延的情況下,一些即將面臨驅逐的租客看到了這個漏洞,提出了比以往更高的“現金換鑰匙”金額。

多倫多都會租戶聯合會(FMTA)執行董事Geordie Dent表示,”絕對”有更多的租戶利用LTB的延誤作為籌碼,以獲得更多的現金補償。但他也表示,多倫多的租金從未如此之高,因此如果租戶被迫搬遷,考慮到當今的租房市場,他們應該得到公平的補償。

但問題是,小房東們怎麽可能支付的起這個賠償費呢?為什麽妳LTB允許有賠償費這樣的做法呢?就是因為妳們LTB的辦事效率低下造成的,因為如果租客不搬,房東就有權到LTB申請驅逐令,迫使租客搬出,就是因為妳LTB把這些案子擠壓的很厲害,通常要1年左右才能完成全部程序,哪有房東耗的起這個時間呢?好了,這時候妳TLB就把責任推給房東了,要求房東支付一些賠償給租客,租客就會搬走的,這樣不就省事省時間了嗎?但LTB又不去界定賠償的規定,由妳們房東與租客自己商量,所以才有很多類似Zela的慘痛經歷發生。就正如Zela說:她無法相信在加拿大允許LTB出現如此長時間的延遲。問題的核心,就是TLB的拖延。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:

在2020年,Zela夫婦決定出租這所房子,並與家人住在一起,可以在Zela完成碩士課程期間節省費用。他們以每月2100加元的價格租出這所三臥室的房子,租期為兩年。到了2022年初,由於她的課程已經完成,他們需要搬回家中,Zela說他們等到租約到期,並提前60天通知租客搬離,合法合理,符合程序。然而,事與願違,在租客拒絕搬走後,在2022年6月,Zela向LTB提出了驅逐令的申請。但Zela很快發現她可能要等上一年才能得到聽證。與此同時,她說她的租客停止支付房租和水電費。盡管租客後來搬出去了,但租客沒有支付他們應該要支付的費用,包括租金和水電氣費,總金額超過4萬加元。

對此,CBC記者采訪該租客,該租戶拒絕置評,租客還敢說什麽呢?當然,這個租客以後也別想順利租到房子了,除非他們直接去跟房東談租房子吧,還是有機會的,因為房東直接自己把房子租出去的時候,很多時候會遇到這樣的租客,大部分房東是沒有這個能力去審核租客信用狀況和背景狀況的。

現在(2024年4月)多倫多的1個房間的公寓,平均每月租金費用為 2,594 加元。不過,今年(2024年)的租金沒有漲,跟2022年的租金水平差不多,所以,租客不能再用租金年年加為借口了,為什麽今年租金沒有加多少呢?是因為政府控制了國際留學生和工簽的人數,估計安省少了20萬人,以此緩和房屋供應不足的困境,這個政策也順便打擊了一下多倫多的公寓樓價,現在15年左右樓齡的樓價已經跌回$1000/尺以下了,去年還是$1100-$1200/尺的。所以,這個政策既打擊了租金上漲,又打擊了樓價上漲,一箭雙雕,是件好事,但這樣的好事,估計不會走的太遠,這個話題,留在我在YouTube的另外一個影片的“今日topic”裏說。

說回這個索賠5萬搬家費,很離譜了吧?是吧?還有更離譜的,是要索賠1套房子才搬家的。

根據多倫多Stonegate Legal Services的律師助理Bita Di Lisi說他們遇到有些租客要價超過10萬加元的索賠,有些租客要求房東為他們買一塊地,還有一些租客要求房東為他們購買一處房產。什麽過分的要求都有。

沒有人能確切地說有多少起”現金換鑰匙”的交易,因為這些交易通常在法庭之外解決,但這類交易正在蓬勃發展,過去幾年裏,現金換鑰匙的需求激增,交易金額從兩個月的租金和搬家費到數萬加元不等。提出的這些要求比以前高得多。

“非常不幸的是,LTB無法及時完成它應該要做的事情,所以房東常常覺得他們別無選擇,只能付錢。”

(歡迎大家訂閱我在YouTube的個人頻道“今日TOPIC” 節目,有更多精彩的和最新的時事話題與大家分享的,links: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@charliejohnsonlai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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